近日,发生了一件事儿,朋友问我怎么能帮着解决掉。主要是朋友从事社区党务工作,近期遇到了烦心事,没遇见过,就请教我怎么处理。
党建工作经验要不断积累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一名大学硕士研究生在大学要入党,需要开父母政审证明,其父母老家现居住地址在朋友管辖的社区内,但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写着父母的居住地址为另一个城市的社区。该大学研究生委派一个年轻的女孩来找到我的朋友,要求给大学生开一下其父母的政审证明。朋友了解了基本情况后,拒绝了,理由是他认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的党组织开政审证明,因为他父母的原始出生地和生活地都在另一个城市的社区,理应由那边的社区开政审证明。
于是这个女孩就去到了大学研究生父母的户籍地社区开政审证明,结果当地社区党组织不给开,理由是其父母现居住生活在朋友的社区所在地已经十年了,他们也不了解其父母的政治思想状况,是否有反党、反国家、反社会、参加邪教等行为,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所以无法开。没办法,又回到朋友的所在社区要求开,同时大学研究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人也打电话强力要求和认定就让朋友开政审证明。朋友觉得不对劲,但又想不明白该不该开,又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拒绝开,只好以要请示上级的理由告诉对方,第二天给答复,今天肯定不给开了。
没想到,第二天上午,该大学研究生以为两个社区党组织是互相推诿责任,拖着不给办为由,向市长热线打了投诉电话,朋友上级单位转发了市长热线内容和诉求,要求朋友限期给予情况说明和答复解决意见。
因为我从事党务工作多年,有着十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在社区也工作过,朋友就向我请教我遇到类似事情该怎么办。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想到了解决办法。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教科书
办法如下:由于该大学研究生父母年龄五十多岁,在朋友社区居住生活十年左右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应该根据中组部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先行政审。
因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根据以上规定,再加上大学研究生的父母只是近十年左右在朋友的社区居住,前四十多年一直生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以上事实说明他们的主要生活年限都集中在那里,所以由后十年居住的社区出具政审证明是不合适的。
这里可以认定由于该大学研究生的父母是属于流动人口性质,属于人户分离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应以大学研究生的父母到朋友所在社区居住起始时间为时间分割点,根据该大学生父母五十多岁的实际情况,前四十多年的政审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后十年左右的政审证明由朋友所在社区出具。
而且根据人生时间线前后顺序上看,应首先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然后再由朋友所在社区出具,否则可能出现政审证明相互矛盾的情况,反而造成不良后果。当然,最后一定要按照政审相关流程,严肃调查相关人员的政治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实事求是地完成政审流程,拿出最终政审意见。
朋友听了我的解决办法,连连称赞,说学到知识了。后来听说,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在这里我想说,理论学习很重要,但实操更重要,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才能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不知道体制内的小伙伴,你们看懂掌握了吗。